创新工作方式严厉打击传销

2008-1-16 14:31:15 源自: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2007年,我市根据实际,采取相应措施,以“加强出租屋管理、公布虚假公司和网站并发出警示、依法严惩传销分子”等方式,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966人次,执法车辆995台次,检查各种场所1345个次,打掉传销窝点65个,遣散涉嫌传销人员576人,解救受骗群众30人,行政拘留传销头目21人,在我市属地火车站堵截企图进入韶关的涉嫌传销人员250多人。

一、加强出租屋管理。在开展“无传销社区”活动中,与加强出租屋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和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社区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行为,使传销组织在韶关无立足之地。一是向广大出租屋主和中介组织发出打击传销公开信,教育广大出租屋主和中介服务组织,提高思想认识,对打击传销形成共识。二是与出租屋主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不出租房子给传销组织,发现传销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与抓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对未婚人员,要求其提供未婚证和暂住证,对已婚妇女,要求其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扎实抓好外来人员的管理,防止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地。目前,韶关市的传销活动在市区的浈江、武江和曲江区还有少量活动外,其它7个县(市)没有发现传销活动,其中有5个县(市)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发现传销活动,特别是乳源县连续4年没有发现传销活动。

二、在红盾外网公布虚假信息和发布警示。近两年来,不断收到外地大学生或青年的电话,咨询某某公司是否存在,招这个工那个工是否真实等等。而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中,确实查获不少传销组织利用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大学生加入传销组织。为了防止大学生和青年上当受骗,2007年,市工商局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各类网络的监管力度,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传销组织杜撰的网站,一律予以清除。到目前为止,已清除发布虚假信息网站486个。

2007年以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加强对网络监控工作,尤其对网络上的招聘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未经登记虚假网站或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站,一律予以清除;另外,悉心受理群众来电来信,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并做好登记,一旦发现是虚假网站,立即予以清除。对清除的网站,列出“黑名单”,在韶关红盾外网《最新公告》栏目中登出,并发出警示。

三、依法严惩传销分子。突出以公安部门为主,充分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对传销分子予以严惩。公安部门根据传销人员利用非法关压、胁迫、殴打、恐吓、非法搜身、扣压个人钱物、剥夺人身自由等手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传销分子予以严惩。2007年,行政拘留传销头目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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