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能力

2008-2-21 10:35:04 源自: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日前,我市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加强:(1)翁源县检察院积极向县委、人大汇报该院办公办案经费、队伍建设、编制、干警待遇等现状,积极争取县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经过多方努力,该院干警的检察官津贴得到落实,除从今年1月份开始按规定发放外,还补发了去年7月份以来的津贴,成为我市首个落实检察官津贴的基层检察院。(2)乐昌市检察院在被韶关市检察院确定为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试点单位后,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积极向乐昌市委汇报,得到市委的大力支持并已落实,成为我市首个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施意见通知》(粤财行[2007]51号)的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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