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市“韶关市打击传销案件经验交流会议”。市政府和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打传办、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局、各单位负责打传工作的股(所)长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武江区公安分局西河派出所、武江区人民检察院、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介绍了查处传销案件经验。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克厚在会上说,市打传办和市公安局、中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工商局联合召开全市打击传销案件经验交流会,主要是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查处传销案件的经验,探索打击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体系的新路子。去年,全市共打掉传销窝点65个,遣散涉嫌传销人员576人,解救受骗群众30人,行政拘留传销头目21人(刑拘7人);查处传销大案2宗,罚没入库10万元。四次在我市属地火车站堵截企图进入韶关的涉嫌传销人员250多人。目前,我市的传销活动在市区的浈江、武江和曲江区还有少量活动外,其它7个县(市)没有发现传销活动,其中有5个县(市)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发现传销活动,特别是乳源县连续4年没有发现传销活动。2007年全市的打传工作受到省政府打传工作督查考核组的充分肯定。通过这次经验交流会,进一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推动全市打击传销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传销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平安韶关”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以这次查处传销案件经验交流会为起点,巩固工作阵地,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传销活动是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和谐社会构建的一大祸害。为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集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本质和传销的欺诈性、危害性,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韶关的高度出发,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二、转变思想观念,要按照新情况、新特点制订打传的工作思路。针对我市传销活动以“传人头”为主要形式,传销人员聚集现象较为突出的情况,全市各级工商、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了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查、驱赶、遣返传销人员,有效压减传销活动滋生和蔓延的空间。由于传销组织经济犯罪团伙(公司)未得到有效打击,致使部分地方的传销活动屡有反复、传销窝点屡禁不绝、传销人员清而不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整治的效果。针对当前传销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打击传销工作存在的不足,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集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由原来的以清查驱赶为主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工作方式由原来的以公安机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整治为主转变为以公安机关侦办传销经济案件为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主动配合他们查办案件,通过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遏制传销组织长期在我市一些地方盘踞的局面。
三、深挖案件线索,加大抓头目、破网络力度。各级公安、工商执法办案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要以这次集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打头目、破网络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传销案件。首先,各地要尽快将已经掌握的辖区内传销组织线索整理出来,该立案的要尽快立案查处、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坚决予以处罚,力争在传销案件的查处上有新的突破。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其次,要对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边缘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和酒店、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反复组织开展清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及时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工商部门对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为名欺骗他人离开居所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依法制作案件线索移送书,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过程中工商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并联合组织专项行动,将传销组织者、策划者等宣传组织头目和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家长”、“授课”老师等一网打尽,彻底捣毁其传销网络,彻底改变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驱而不散,禁而不止,打而不绝的现象。
四、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地打传办要以这次集中打击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尽快在社区(村)建立起打击传销宣传教育、信息收集、上下联动、监管打击、责任追究的综合治理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社区内的传销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提供线索,彻底清除社区内的传销活动,力争早日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2年内使全市90%以上的社区(村)实现无传销活动的目标。
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打传氛围。结合《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两年宣传教育活动,市打传办要积极配合公安、宣传等部门拍摄记录集中行动及办理传销大要案的过程、制作专题教育片,在案件侦破的同时在当地电视台重要栏目、重要时段播出,有条件的可制作成光盘发放到相关单位、部位和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要通过以案释法、受害人现身说法等方式,剖析传销活动的骗人伎俩及其违法性、危害性,大力宣传识别传销活动的知识以及被骗参加传销组织后的求助、自救等方式方法,发动群众自觉拒绝传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电视讲话等方式,展示韶关市委、市政府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战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舞士气,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探索建立并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主动配合、支持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