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对全县普查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部署。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建设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的普查。经贸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监督。其它部门负责提供各系统污染源基本信息,积极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三是加强监测分析。成立了污染源普查监测小组,建立了普查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对全县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分析。四是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五是加强技术培训。组织县、镇(街道)普查员及普查对象进行分级培训,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资料底册。六是加强审核验收。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检查、审核、监控和验收。七是加强信息管理。汇总各项污染源数据,建立和完善县污染源数据库,加强污染源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