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2008-3-8 11:17:01 源自: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乐昌市在市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先后为580户城镇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难的问题,主要做法是:“领导重视、规划先行、重点推进”。一是领导重视。切实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中去,成立了由副市长陈志刚任组长的“乐昌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督办,邀请市人大代表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监督。二是规划先行。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及时出台了实施意见,做好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落实建设资金,特别是建立了廉租房保障专项资金。通过“五个一点”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一点;在土地净收益中拿出一点;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点;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支持一点;在部分公房拆迁中补偿一点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没有钱办事的难题。三是重点推进。通过重点改造直管公房、新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不断增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面积。对危旧公房进行改造,共拆除公房501.58万平方米,回建公房231.78万平方米,部分以建房成本价出售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余则以低于市场租金出租给住房困难家庭,对生活十分贫困的五保户、伤残人士等,则在廉租的基础上再给予减免租金。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采取政府划拨土地,免收有关规费,以成本价发包,加强工程管理等形式,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在市区鲤鱼岭建了2栋共6500平方米的廉租房,解决了108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在市区电大旁及河南街分别建了6栋,共168套经济适用住房,在坪石镇建了6栋共122套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29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租赁和购买采取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据悉,该市2008计划投入资金约1400万元建设廉租房300套,建筑面积共1.8万平方米;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0套,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两项建设可提供面积达2.8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解决45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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