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和原则通过《韶关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正案),《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2007年1月1日实施。为全面贯彻执行监督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照监督法对《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作相应修改。会议讨论通过的《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金雄、林平杰、罗祥益、赖龙福、杨小明、徐紫玲和秘书长江少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