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优秀接待员”的决定》,决定授予2004年以来在集中处理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93个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371个检察院控申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50名控申举报部门干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称号。我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这是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继去年被授予“广东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认真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过强化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涉检涉法案件信访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接访室硬件设施,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在信访接待过程中,市检察院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强催办督办工作,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采取联合接访、带案下访、派员下访等措施,以扎实的工作方法做好涉检涉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在信访接待、受理办理举报案件和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罢访、信息宣传以及自身建设等工作方面表现突出,全力体现了司法为民、护民、便民的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局面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