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重新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本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原则,该局组织人员重新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分门别类,完成了政务公开目录的重新梳理和编制工作,提出了今后机关内部各责任单位的责任范围内公开内容的报送要求,以及时在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重新对局政府公开制度进行梳理,着手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建立了局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宣传组织架构,增强局机关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重新调整了局机关保密岗位人员,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分工、程序,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日常工作定期报送制和采取相关工作及需公开内容在局内部网站、政务公开栏、局长办公会议公开等多种公开形式,确保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据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围绕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层面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制订和完善了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反馈制度、政务公开备案制度等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八项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材料,有效地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