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

2008-5-6 9:42:29 源自: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近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经省政府批准,从今年秋季起,改革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方式,对高等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收费实行归类管理,形成独立的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体系。
    主要规定有: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统称为职业技术院校,下同),其学历教育不论办学性质和形式,统一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两项;取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习实验费,将实习实验费并入学费。
    职业技术院校按国家规定组织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除收费学费、住宿生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学生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取得的收入归学生个人所有。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按含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执行;高职高专院校中有条件的学校,学生住宿费可选择含或不含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收费,如选择不含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收费,学校可按实际向学生计收水电费、热水费。
    学校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学生提供服务时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代收费项目实行定期公布结算、多退少补管理。职业技术教育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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