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年”活动为契机,解放思想,瞄准目标,紧密结合实际,找准农村药品监督网的薄弱环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旨在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聘用、管理、职责、纪律、考评、奖惩、培训等六项管理制度,考核协管员工作绩效,为更好的发挥协管员的作用做出了新的探索。
根据考评制度,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于每年12月组织对协管员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的结果与协管员的工作补助和奖励挂钩,一改以往协管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况。绩效考评主要通过查看协管工作记录,核实工作报告、报表、信息,听取镇政府、管理相对人和群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协管员的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协管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详细考评协管员宣传覆盖面、市场巡查次数、上报药品质量信息等具体量化指标。鼓励协管员不断增强自身协管能力,创新协管手段,对积极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药品监管合理化建议,及时提供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证据和宣传报道药品监督管理突出的协管员予以加分。
协管员绩效考评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顺序划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前2-3名且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个人为年度优秀,总分7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考评结果为优秀和称职的协管员,给予通报表扬并按等次予以奖励。对考核为不称职的协管员,由各县(市、区)局指定专人对其谈话,帮助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和连续两年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协管员,予以解聘,收回聘书。
农村药品协管员绩效考评工作制度的出台,将对提升协管员的整体素质和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更好发挥药品监督网络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协管员队伍的规范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