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连续五年无申诉

2008-7-1 14:59:50 源自: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2003年以来的五年间,南雄市18个乡镇纪委共完成自办案件97宗,平均每个基层纪委每年自办案件至少一宗以上,所有案件无一申诉。
    一、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水平。一是举办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如去年9月份,市纪委举办了一期市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各镇(街道)、市直副科以上单位纪检检察干部共120多人参加的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培训班,系统培训案件调查报告的写作、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和乡镇办案程序。二是乡镇纪检干部跟班学习。利用市纪委查办大要案的机会,安排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相关职能科室跟班学习办案业务,提高实战能力。三是实行案例点评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案例点评会议,由基层纪委书记汇报案件初查、取证、量纪、定性和办案程序、手续等环节出现的问题,大家各抒己见提出解决办法。最后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或检查室逐一进行点评,并传授办案方法和技巧。四是汇编下发优秀案例提供借鉴。市纪委根据案件的影响、挽回经济损失的大小和案件办理质量几方面对基层所办案件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予以表彰奖励,并汇编成册,下发到全市各基层纪委供学习借鉴。
    二、采取“乡案县审”模式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2004年初成立了“乡案县审”审理小组,组长由市纪委书记担任,组员由市案件审理室干部和乡镇纪委干部组成。审案时,案件查办单位的纪委干部全程“跟班”学习。审理小组主要从案件证据的收集、鉴别和使用情况,到如何正确定性、如何加深对法规的理解、把握和运用,及文书格式的正确运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理把关,提出详尽的处理意见,交有关案件查办单位按处分权限进行处理。
    三、推行审理“二次谈话”制度做好受处分人员教育工作。五年来,坚持每次送达处分决定之前,由案件查办的主要领导对受处分人员进行第二次谈话,主要是听取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解答受处分人员对处分决定中所认定的违纪事实的定性量纪方面的疑惑,让其心服口服;教育受处分人员认识错误,吸取教训,面对现实,以积极的态度重新投入到生活和工作当中,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
评论( 条) 点击查看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服务条款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 © Clicks Tech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韶关市点击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公司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韶关市工业西路山水华府甲级写字楼一栋二楼 总机:0751-8722000 传真:0751-8733000 客服热线:400-899-8989
营业执照:4402012001818 经营许可证:粤B2-20051051 粤ICP备05018379号 国际联网备案:4402013010523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