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以打造“阳光村务工程”为主线,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为平台,实行“定人管理、定时上报、定点公开、定责考核”制度,全面加强农村财务监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定人管理。全区从财政系统抽调27名专业人员设立9个工作指导组,分别对9个乡镇农村财务进行长期跟踪管理指导。各镇、村、组分别配备1名专职统计员,镇干部包村,担任村务联络员,由镇分管财贸和农业农村工作的班子成员统一管理。同时,乡镇纪委协同各村理财小组成员对农村财务进行全程监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村财务管理网络。
定时上报。在全区所有乡镇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展村组帐目会计代理业务,定时上报。其中村帐一月一报,每个月初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个月的收支情况及各重大事项上报镇会计服务中心;组帐一季一报,统一由镇会计服务中心代理管理。
定点公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除定期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开外,还充分利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村民可以通过有线电视的视频点播、电信114台、手机短信、互联网查询等形式,足不出户或身在他乡就能随时随地通过平台查询知晓区各镇、村、组财务情况。
定责考核。对不及时上报或不上报公开的,第一次由区纪委在全区各镇公开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不上报公开的,由区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责成整改,超过三次以上不上报公开的,由区纪检部门直接审查村组帐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