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韶关学院认真贯彻省、市综治工作精神,切实落实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了学校的稳定。经广东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考核,该校被评为2005-2007年度“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学校”,周泽雄、谷永芹两位同志被评为2005-2007年度“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