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赈灾物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7月4日起,新丰县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镇(街)赈灾物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赈灾物资发放工作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据了解,洪灾发生后,截至7月3日,新丰县民政局和慈善会共收到上级以及县政府调拨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的赈灾款35.67万元,以及衣服、毛巾被、大米、方便面、矿泉水等赈灾物资一批。目前已下拨资金9.5万元,其他拨款已经用于购买粮食和其他紧急救灾物质。向全县受灾群众发放衣服9212件、毛巾被1576床、矿泉水855箱、大米127吨、食油450斤,以及其他物品一批。
4日上午,检查组分别来到马头镇和丰城街道,检查指导赈灾物资发放情况,了解受灾群众急需的救灾物资。要求各镇(街)要切实做好赈灾物资收发台账和登记工作,同时要及时掌握受灾群众急需的物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赈灾物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检查组强调,在今后的审计检查工作中,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