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负总责,担起确保耕地质量和避免耕地丢荒浪费等责任。市委副书记、市长郑振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段宇飞,副市长尚伟参加了会议。
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闸门,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我市共批准建设用地1571公顷,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要产业和公益民生项目的用地需要;成立了清查处置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截至2008年4月,我市清查闲置土地77宗,面积318公顷;加大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工作力度,自去年9月份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来,全市共清理97宗案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已被有效遏制。
郑振涛与各县(市、区)签订了《韶关市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在执行土地利用计划、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方面的责任以及要承担的领导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落实政府管理土地的主体责任,增强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拓展用地新空间,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会议还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国土资源动态监测和查处打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段宇飞就进一步严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党纪、政纪和加强廉政建设提出了要求。
会议通报了2007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考核情况,并对我市200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过程中认真履行责任、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