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启动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规划评估重点突出四方面内容:一是目标实现程度评估;二是发展任务完成情况评估;三是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评估;四是发展环境分析与预测评估。
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先由各县(市)、区完成各自的中期评估报告,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完成25个专题评估报告;然后,由市发改局完成中期评估总报告提交市政府审核,并提交市人大审议。
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是客观评估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等落实情况,评价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市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为确保顺利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