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工商局、国资委、普法办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向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工商局、普法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要求、考试考核及组织领导与保障等8个方面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强调企业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做到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相结合,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相结合,与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相结合。通过加强企业的学法用法,达到三个基本目标:一是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二是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既懂经营又懂法律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队伍;三是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推进我市依法治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