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以来,市质监局通过扎实开展特种设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强化重点监控设备的监管,加强冰灾、洪灾期间和节前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积极组织企业举行应急救援演习,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月”宣传活动等,使全市特种设备始终保持安全稳定状况,为我市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扎实开展百日督查行动,七个指标达到100%要求。上半年以来,全市质监部门共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74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589家,施工现场83个,检查特种设备1957台(套),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0份,排查一般隐患284项,已整改268项,排查重大隐患281项,已整改135项,其中检查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3家,核查重点监控设备177台(套)。对未整改的146项重大隐患已全部列入治理计划,并落实治理目标、人员和完成整改时间。目前,我市重点监控设备定检率为100%;重点监控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100%,无证生产查处率10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监检率100%;保持了特种设备七个指标均达到100%要求。
加强应急保障,确保冰灾、洪灾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今年冰灾、洪灾期间,市质监局积极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宣传灾害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充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确保了我市特种设备在灾害期间未出现安全事故。“6·13”水灾过后,市质监局督导电梯维保单位及时对受浸电梯进行检查,排除了因水浸导致的各类故障,使全市受浸的60台电梯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两会”及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确保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及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端午、六一等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92人次,检查使用单位218家,检查特种设备589台,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
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在六月“安全月”期间,市质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组织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镇、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派发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材料2300余份,现场咨询30余起,为市、县(市、区)6所中、小学开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及典型事故案例讲座,与全市69个乡镇政府、社区、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座谈会。
开展救援演习,帮助企业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上半年,市质监部门先后组织韶关欢乐总动园和韶关市“亮亮”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开展大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10起,大大提高了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