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民学法用法

2008-7-22 10:48:24 源自: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普法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强调指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总体目标,着眼构建和谐农村的客观需要和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深入扎实开展农民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进一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能力,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评论( 条) 点击查看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服务条款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 © Clicks Tech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韶关市点击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公司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韶关市工业西路山水华府甲级写字楼一栋二楼 总机:0751-8722000 传真:0751-8733000 客服热线:400-899-8989
营业执照:4402012001818 经营许可证:粤B2-20051051 粤ICP备05018379号 国际联网备案:4402013010523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