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坚持党在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市政府每年都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学习、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全市各级党校已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类主体班的培训内容之一;全市中小学校都已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2006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五五”普法和年度普法学习内容之一,全市7万多人参加了学习和考试;各地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民族地方性法规。乳源瑶族自治县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乳源瑶族自治县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规定》、《乳源瑶族自治县森林管理保护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乳源瑶族自治县个体私营业管理保护条例》等法规,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是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建设。为加强乳源瑶族自治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在省的支持下,投入8000多万元对国道323线乳源上围路段进行加宽、改造,为该县落实国、省、县、乡道公路建设补助专项资金7277万元和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2659万元。“十五”期间国家、省和市级财政累计投入6亿元,帮助该县建设防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解困、石灰岩乡镇蓄水池、水库移民安居等工程和小水电建设,推动了该县经济加快发展。对散居少数民族,一方面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给少数民族以优惠政策和特殊照顾。如始兴县筹措移民资金1200多万元扶持,异地安置367多户贫困瑶胞;另一方面是因地制宜探索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路子。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大力发展瑶乡土鸡、蚕桑、丛生竹三大农业支柱产业,南雄市积极引导畲族群众种植黄烟等经济作物,群众生活得到改善。
四是全力支持乳源开展创建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工作。通过积极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与该县签订7000万元贷款的合作协议,其中1500万元已经到位。乳源把创建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的奋斗目标列入“十一五”规划,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园区工业、农村经济和旅游经济,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到“十一五”末生产总值比2006年翻一番以上,在全国12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中进入前15名,人均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进入前10名,工业总产值进入前3名的发展目标,力争进入全国一流少数民族自治县行列。
五是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筹集1.5亿元,建成乳源高级中学和民族实验学校,投入500万元改造职业高级中学校舍;全市少数民族地区落实了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农村学生全部免交杂费;全市民族地区中小学基本实现课室楼房化,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部分县(市、区)制定了少数民族学生升中考优惠照顾10-20分的政策;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的建设工作,2007年底,全市大多数农村少数民族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保健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深入挖掘和整理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瑶族“拜盘王”入选全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瑶族手工技艺“反面刺绣”被列入广东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在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市少数民族龙舟队和押加队为我省夺得4金11银。
六是积极协调城市民族关系。积极向外来经商的少数民族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向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严格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要求做到一视同仁,维护民族团结,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排查各种不利因素,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对涉及城市少数民族与有关部门人员发生的纠纷,认真疏导,化解矛盾;各宾馆、商店、餐饮和批发市场等单位,不存在歧视,未发现拒绝少数民族群众入住、购物和饮食等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七是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在学习培养、实践锻炼、优先招录等方面,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干部1137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1.45%。其中副厅级以上的少数民族干部有2人,县处级以上有23人,乡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118人。全市有少数民族人大代表50人,政协委员31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1人,省政协委员1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全县现有414名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的8.9%,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35人,占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