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出台加强双转移服务保障工作

2008-9-22 11:21:26 源自: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中的职能作用,为“双转移”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近日,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双转移”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一要加强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配合政府搞好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和监管,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双转移”的政策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就政府举办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安置、产业转移园区项目的规划、投资、开发、建设、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提供专项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二要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介入,围绕承接珠三角地区企业产业转移发生的相关法律事务和我市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的设立审批、工商、税务、海关登记、用地申请、报建等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各类法律服务。三要加强“三农”法律服务工作。推行“一镇一顾问”的做法,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人员为农民外出务工、劳动力转移、劳动力使用和在劳动力转移中发生的农村土地转包、租赁、使用权入股等各类农业合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和办理公证服务,预防和减少劳动力转移的矛盾纠纷。四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办理“双转移”中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因征地拆迁侵害农民利益、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失等涉及民生问题和权益保护事项等方面的案件。五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双转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为“双转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六要加快对我市承接转移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认真做好承接“双转移”中涉及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劳资关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功能优势,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稳定因素。七要大力推进劳教人员职能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劳教人员“就业直通车”工作的探索,提高其就业率。八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双转移”的工作大局之中,争取优惠政策、搭建业务平台,优化执业环境。对“双转移”重点项目,司法行政机关要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推介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努力使法律服务参与到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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