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再出利民便民政策

2008-10-4 16:27:19 源自: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近日,市劳动保障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化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成果,结合市改革年办《关于做好深化改革阶段工作的通知》(韶市改革年办[2008]20号)要求和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际,加快改革步伐,迅速完善有关利民便民政策措施。
 
开展普通门诊医疗费统筹,减轻参保人费用负担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2008年7月1日起,我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统筹。具体政策如下:
    一、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条件为:已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未满18岁),在参保年度内未享受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的,在下一个参保年度内可享受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待遇。
    二、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标准为上年度个人实际缴费部分,最高限额为60元∕人年,2007年度参保的未成年人在2007年保险年度未享受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的按60元∕人的标准划入社会保障IC卡。
    三、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未成年人可凭个人社会保障卡IC卡,用于支付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检查或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留医住院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四、普通门诊医疗费额度划入社会保障IC卡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我市未成年人住院率较低,政策的吸引力不够强而制定的,属全省首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
 
实施五大便民措施,彰显为民服务理念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深入推进这一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市劳动保障局实施五大便民措施,极大地方便了不同的人群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进一步彰显了真诚、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
    措施一:参保缴费便民
    在定点办理与网上(电话)办理相结合的基础上,拓展工作覆盖面,增设各类办理点。
    (一)流动办理。在各级政府大院、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流集中的商业街、大商场等,增设流动经办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最大可能为市民提供参保缴费经办服务。
    (二)集中办理。对低保、低收、重疾等特殊人群,由各地民政和残联部门为其辖区内特殊群体办理申报缴费手续。市(县、区)直属幼儿园的幼儿、中小学学生、大中专及技校学生,由幼儿园或学校为单位牵头组织学生参保缴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为本单位职工家庭参保缴费提供集中代理业务。
    (三)就近办理。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凡属于我市户籍人员办理参保,都可以自主选择距离较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流动经办点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办理点不得推诿。
    (四)预约办理。对福利院、养老院、以及部分年老体弱、孤寡残疾等困难人群的居民,可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韶关12333热线登记预约方式,享受上门服务。
    措施二:人像信息采集便民
    (一)增加人像信息采集相馆。凡符合联网条件、具备公安部门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标准要求,并愿意为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照相服务的相馆,均可向当地劳动保障局或社保办事处申报韶关市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采集定点相馆资格(以下简称定点相馆),待当地劳动保障局或社保办事处批准后,报市劳动保障数据技术与管理中心,经技术测试审核合格后,为其授证并开通网上照片采集上传功能。
    (二)定点相馆采集上传的电子照片需完全按照我市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采集检测系统的要求标准进行采集和上传,人像姓名必须和户籍姓名完全一致。
    (三)对长期异地学习或在外居住不便回韶者,可将合格数字照片电邮发送至自主选定的市内任意一家定点相馆,由其有偿代为上传。
    (四)对低保户家庭、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及重度残疾人拍摄社保卡数字相片的,定点相馆凭其相关证件给予五折优惠。
    (五)对行动不便者有要求者提供有偿上门摄相服务。
    (六)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摄相服务不受地域限制,检测回执全市通用。
    措施三:定点就医便民
    (一)鼓励符合条件的医院和药店申请定点医疗服务资格,加快医保服务布点,搭建镇社区居民医疗就诊服务平台,力争早日实现“常规治疗不离镇、重大疾病治疗不出县、一般用药就地购”的目标,让参保人在家门口看得了病、购得了药。
    (二)与定点医疗服务单位的资金结算汇兑,将逐步通过“网上银行”和市人民银行代收代付平台办理,方便定点单位,节省人力和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对边远镇医院实行政策倾斜,凡实现基层就医联网的,联网通讯费用在政府招标采购已有折扣基础上再给予50%的补贴。
    (四)因社保卡制卡流程未完成但急需住院的参保人,可就近到参保缴费办理点打印社保卡受理回执作为办理住院的临时凭证(有效期为七天),定点医疗机构凭此回执和身份证可为参保人办理住出院手续。
    (五)符合韶关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换卡补卡条件的零星制卡,可向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凡由本人直接到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者,原则上采取即办即制即取方式受理,若因数量大、设备或系统原因无法当场制卡时,经办人耐心给予解释说明。
    措施四:异地就医便民
    (一)凡在外地居住或学习的居民,可以申请在当地选择二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异地返回报销制度执行。
    (二)开通12333电话报备功能,实现异地住院电话报备手续全天候服务。
    (三)将异地返回报销资金的传统手工汇兑方式,改为直接通过市人民银行代收代付平台进行网上实时划账,提高到账准确性和电子汇兑效率。
    措施五:信息查询便民
    (一)升级扩容韶关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发挥12333咨询服务平台作用。完善续保缴费流程、增加网上密码修改重置、扣费余额不足自动提醒、异地返回报销资金到帐、城居保信息电话自动语音查询等信息和政策告知服务。
    (二)参加了我市城镇居民医保者,都可通过韶关市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输入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号(或社会保障卡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本人后六位户籍编号,过去已申办过密码的参保人原密码不变),在网上自助查询缴费、购药和就医情况,自助修改个人手机号码和网上密码重置等。
    (三)利用中国移动等短信平台,让参保人通过短消息资讯,了解相关参保情况,扩大百姓知情权。
    (四)在人流密集的大药店、大医院等场所,增设自助柜台机,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受理和政策告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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